今天在網絡上遇到一個牧師,他跟我講述了到底什麼是審判。聖經預言說:「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」(彼前4:17)神說:「神成全人是藉著什麼達到的?是藉著他的公義性情。神的性情主要是公義、烈怒、威嚴、審判、咒詛,他成全人主要是藉著審判的方式。有些人不理解,說為什麼是藉著審判、咒詛才能成全人呢?他說神咒詛人,人不就死了嗎?審判人,人不就被定罪了嗎?那怎麼還能被成全呢?這是對神作工不認識的人說的話。神咒詛的是人的悖逆,審判的是人的罪,雖然說話嚴厲,不留一點情面,把人裡面的東西都揭露出來,而且藉著一些嚴厲的話語,把人裡面本質的東西給揭露出來,就藉著這樣的審判方式,使人都深刻地認識到肉體的本質,因而在神面前順服下來。」從神的話中看到神就是借著審判的工作來成全人,人類被撒但敗壞至深,滿了敗壞性情,不經歷神的審判就不能夠蒙拯救,神用話語把人類的敗壞實質都揭示出來。我們看到神的話才能對自己身上的敗壞性情有更深的認識,不然就達不到脫離罪惡,得救進天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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